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卓资县24.3MWp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卓资县24.3MWp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
(2)建设地点:卓资县红召乡红召村。
(3)建设内容:本方案涉及贫困户共计972户,光伏扶贫总规模确定为24.3MWp,建设一座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49.7767公顷。
建设规模:建设24.3MWp集中式光伏项目。
(4)建设工期:2017年11月—2018年12月。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4795.43万元。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日。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卓资县卓源扶贫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742—6511
(2)评估单位: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4747—8923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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